在异地承包经营手续如何办理?
答:(一)纳税人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应使用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或代开的发票。
(二)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和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
可以凭《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以及付款单位提供的付款证明(税务机关统一的格式化付款证明)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领或者代开发票。
(三)持有《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的,在经营地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回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纳税人异地经营的连续时间超过180天的,应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在异地开办分公司须履行什么手续?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可能很多的小伙伴就不了解了,在异地承包经营手续如何办理?希望上文解答出来的问题,能够帮助你们参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异地经营需要处理的问题的,点击会计学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