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怎么做账?
答:按年度计划投资额预缴n预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额=批准的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投资额X适用税率计算出预缴税额时,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
实际预缴税款时,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度终了,结算税额的会计处理
年度终了后,应按年度实际完成的投资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年度结算应补或应退税额=年度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X适用税率-预缴税额。
1.如果结算税额大于预缴税额,应补缴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
2.如果结算税额小于预缴税额,应予退还。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开了怎么办?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开了可以要求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多开金额。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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