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答: 计提工资应放在应付工资这个科目(贷方),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等。应付工资包含员工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个税,因此,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应放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本文以下面的工资单为例,进行会计处理。
1、计提10月份工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3480
贷:应付工资 3480
借:销售费用 10630
贷:应付工资 10630
2、发放10月份工资时,分录如下:
借:应付工资 14110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税 225.6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部分)-后勤部 420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部分)-销售部 560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后勤部 385.62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销售部 714
银行存款 11804.78
年终奖发放怎么计税?
1、月度、季度发放,按照工资所得缴纳个税;
2、年度一次性发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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