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方法有哪些
印花税纳税方法: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
1.自行贴花纳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画销,纳税义务才算全部履行完毕。
2.汇贴或汇缴纳税:
(1)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
(2)汇贴纳税法。当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时,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
(3)汇缴纳税法。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可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的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1个月。
3.委托代征:
印花税的委托代征办法主要是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代其征收印花税款。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3.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书立当日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6.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完税。
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8.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每件5元。
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账簿,应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纳税方法有哪些?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业务活动,采取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等方法缴纳印花税。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印花税纳税的方法,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