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现在可以网上勾选了,采购方会计可能就直接进行勾选,然后让销售方提供个记账联的复印件就完事了。
以上做法都是不正确的,都会对日后的税务检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准确的做法其实税务局早就有相关的规定了。最早是在国税发【2016】156号文做出规定的,在2014年时税务局重新作出了简化处理的规定,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里进行了约定。
而言之就是分为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失。这时候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直接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然后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2)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同样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留取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只丢失发票联。这时候复印一份抵扣联,抵扣联原件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只丢失抵扣联。这时候也分为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将发票联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2)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一份发票联留存备查。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怎么开呢?
不需要专门跑到税务局去开,直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即可,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证明办理”菜单,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输入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名称会自动带出。
2. 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报税日期、纳税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
3. 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
4. 按照发票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5.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此业务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签名并上传]按钮进行签名。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在跳出的弹框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跳出的界面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点击结果通知书查看事项通知书,效果如下:
关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怎么办以及处理过程中如何办理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文中给大家做出了详细的解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大家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答疑老师,及时为您排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