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汇兑收益是否应缴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所以企业在汇兑人民币和外汇时可能因为汇率变化而产生差价收益,应当作为收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汇兑收益?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
汇兑收益,是指用记账本位币,按照不同的汇率报告相同数量的外币而产生的差额。简单地说,就是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在折算成本币时造成损益。而这部分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公司利润。
国际上对于汇兑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单一交易法和两项交易法。
在单一交易法下,业务的发生和随后的结算被视为一项完整的业务,在业务结算日才最终确认收入和支出;
在两项交易法下,业务的发生和随后的结算被看作是两项业务,收入和支出在交易发生时就予以确认,因汇率升值产生的汇兑收益单独设账核算。
对于已实现的汇兑收益于交易日予以确认,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收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直接确认,另一种是将汇兑损益递延至交易结算日确认。
本文除了解答了企业汇兑收益是否应缴所得税之外,还对什么是汇兑收益?以及汇兑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做了一定的介绍 。希望对你能起到帮助。会计学堂,你身边的财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