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回购选择权下销售回购的会计核算
一、无选择权回购的会计核算方法
无选择权回购是指销售方与购买方在销售回购协议中约定,在商品销售以后的一定时期内,销售方将无条件地购回商品,而购买方也将无条件地同意销售方购回商品。回购价格的确定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回购价格在销售回购协议中已确定;第二种情况是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
1.约定回购价格的会计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发出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成本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等,按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或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一营业税”等,根据计算的有关税金和附加,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一教育费附加”,按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如果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还应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按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如果回购价格小于原售价,根据谨慎性原则,则不能计提财务费用。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商品时,根据对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同时,将“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
2.根据回购日市场价格确定回购价格的核算
在售出商品时,需要根据该商品的市场行情对售出商品的回购价格进行合理预计。预计回购价格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预计回购价等于原售价,预计回购价大于原售价,预计回购价小于原售价。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可以在售出商品时参照回购价格已确定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回购时,若预计没有偏差,则仍参照回购价格已确定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若预计出现偏差,则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当预计回购价小于或等于原售价,而实际回购价大于售价时,应根据实际回购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补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当预计回购价大于原售价,而实际回购价小于或等于原售价,或实际回购价虽然大于原售价,但和预计回购价有偏差,则应根据实际回购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对已计提的利息费用进行调整,调整计算后的利息费用应为实际回购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
二、买方选择权回购的会计核算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表明,买方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非常小,则可以认为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转移给了买方。这种情况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应当确认收入;反之,则不能认为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买方。考虑到这种规定可能会成为某些企业人为调节利润的借口,从谨慎性原则角度来考虑,在买方选择权回购方式售出商品时,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宜直接确认收入,只有根据收入实现原则,待影响销售实现的全部因素都消失后,再确认收入。
三、卖方选择权回购的会计核算
在发出商品时卖方选择权回购的会计处理与无选择权回购类似。在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的情况下,也需要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若在回购日,销售方不行使回购权利,则应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冲减已计提的利息费用,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贷记“财务费用”。
不同回购选择权下销售回购的会计核算应该怎么做?上文我们分为无选择权回购、买方选择权回购、卖方选择权回购三种情况讲述销售回购的账务处理。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到会计学堂官网,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