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汽油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问:我公司的汽车平时使用频率很高,司机定点在一个加油站加油,一个月结束再开具发票,现在的汽油票是增值税票,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的汽油,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但应该是在每次购买汽油时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 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费。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汽油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大家平常操作的时候,不要忘记了。工作人员平时申报纳税的时候,需要注意,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款。以上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文章,只是浅谈,如果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