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2019-05-17 16:08 来源:网友分享
1816
相信大家都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的,买卖发票也是违法的,自从金税三期上线以后,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今天会计学堂小编与大家分享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答:

对于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该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将不作处罚,但由于其取得的专用发票毕竟是不合法的,因此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款还要依法追缴。

  对于“善意”的界定,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第一,购货方必须自始至终不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第二,购货方取得专用发票是为了实现良好、合法的目的,即依法抵扣进项税款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只要购货方与销售方进行了真实的交易,销售方提供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款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税务机关就按照“善意”推断。

  但他最后也警告说,即使税务机关在当时查处案件时可能未发现有证据证明购货方主观上是非善意的,对其没有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但如事后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仍然要进行严厉打击。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停止出口退税权指的是什么?

答:

企业采取伪造、涂改、贿赂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退税的,以及从事"四自三不见"(指"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埋单业务的,除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罚。对骗取退税数额较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撤销其出口经营权。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资料,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小窗联系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会计学堂,为你扫清会计之路的障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什么是应收账款保理
    什么是应收账款保理?从财务的角度来说,所谓的应收账款的保理其实指的就是,企业将其还没有到期的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将其应收账款数额转让给商业银行,从而获得银行的流动现金支持的,这个行为就是企业应收账款保理.那么应收账款保理对于企业作用是什么呢?这个小编老师将会整理好相关的会计知识给大家,希望对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1-16 10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