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问:股份合作制企业年终从税后利润中分配给员工股东的股金,即配送股权,既非股息,也非红利,是否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对已进行身份置换的员工股东年终分配的红利,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1994]0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红利除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它红利均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分红:公司制定出每只股票分多少现金的方案,而后按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把现金打到每位持股人的账户里。注意,使投资者拿到现金。
配股:公司为了筹集资金,优先向原持股人发行新股,但该新股股价低于现在是市场价格,不过,原持股的人所能买到的股票数量有限制,到底一股能买多少新股,由上市公司制定方案决定。注意,这是投资者是需要付出现金买进股票的。
问:我公司原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现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但存在职工用1份股的现金置换为3份股的情况,我们的分录为:借记现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贷记股本。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视同是资本溢价转增股本,不纳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已经明确:“企业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所以你公司这种做法不属于资本溢价转增股本,而应该将其纳入职工薪酬管理,并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
①宣布配股时,借:管理费用-股份支付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励的2份股权公允价)
②行权时,借:现金(职工支付额)
应付职工薪酬(2份股权公允价)
贷:股本(3份股权面值)
资本公积(可倒挤)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好了,以上就是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我们更多的会计干货,可以点击在线会计答疑,我们将会尽力为你解决任何会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