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文件第二条及第五条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外贸企业取得《证明》后,应将《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税额”中,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核销需要视同内销征税的,纳税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并在取得该证明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
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
(1)采购出口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出口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贷:商品采购—出口商品
(3)货物报关出口,以FOB价格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
外汇
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5)出口未申报退(免)税,按内销征税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需要办理什么证明,除了办理《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之外,还要注意时间噢。否则超过申报时限的,还是不予抵扣。同时,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你也要明白噢。会计学堂,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