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废旧物资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第04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
销售废旧物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该条款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自2014.07.01日起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否则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税;材料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2、税务处理
除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的附加外,还需要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并将相关的处置损益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账务处理
(1)销售旧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税率情形】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征收情形】
或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销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出售废旧物资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关于出售废旧物资后的账务处理或是出售废旧物资的会计法规定,如果会计自己还不是特别的了解,建议有空要来找会计学堂的老师,双方共同的探讨下这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