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口货物打上logo后出口可否申请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以下凭证:
(一)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申请退消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由工厂开具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税收(出口产品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
(二)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对销售明细账与销售发票等认真核对后予以确认。
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和销售明细账,必须于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根据上述规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扣抵。
根据上述规定,出口退税是退在国内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进口增值税。
进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一般程序为: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
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将进口货物打上logo后出口可否申请出口退税,小编曾在前几期中提过:打铁还需自身硬。不能一有问题就提问吧。只有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才是职场立于不败的综级法宝。会计学堂,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