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2019-05-23 15:36 来源:网友分享
2847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之前缴纳营业税的行业现在全部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两者的计税依据不同,税率也不同。“营改增”中的应税服务对外出口,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除提供第二条第(二十)项所列服务外,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和第(十六)项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纳税人发生第二条第(二十)项所列应税行为的,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已向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附件2);

(二)该项应税行为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第十条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提交备案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纳税人无法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资料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明显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一、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以下列材料之一作为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一)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出境业务人员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二)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退货收入算什么收入
    退货收入算什么收入?从此概念的定义解读,退货收入通常说的就是企业将其退回来的商品再次销售的收入,这个部分的收入就是退货收入;其实根据小编老师多年的会计经验,企业收到的退货收入和一般的销售收入一般入账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的,也是可以按照营业收入的方式来入账的.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关于退货收入相关的资料给大家,欢迎你们来阅读学习.
    2024-11-12 12
  • 累计折旧最终结转到哪里
    累计折旧最终结转到哪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度规定,累计折旧通常是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间折旧数额的.那么对此累计折旧的科目,期末结转小编老师则是认为可以将其结转到固定资产清理的科目中,至于为什么会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做结转处理,相关的原因小编老师将会通过下述文章进行介绍,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可以来阅读下文学习.
    2024-11-14 12
  • 什么叫应收账款保理
    什么叫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的保理概念,相信很多新手学员第一次接触的时候有点弄不是很清楚,什么是保理,什么又是应收账款的保理;按照小编老师多年的经验,作为企业的应收账款保理说的就是企业将其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机构,从而获得一定资金的支持,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等等.关于应收账款保理的其他介绍资料,欢迎学员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1-16 12
  • 资源税什么时候缴纳
    资源税什么时候缴纳?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资源税通常是针对那些从事矿山或者海洋资源开采项目征收的税款,而资源税的缴纳时间则是根据资源不同而不同的,并且各地区的资源税申报时间也是不同的;不过,通常则是会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完成申报的,这个就是季度申报纳税的时间.更多关于资源税申报时间的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字学习.
    2024-11-16 15
  • 网上报税基本流程是什么
    网上报税基本流程是什么?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企业的会计纳税操作流程已经慢慢的发展为电子化,也就是企业在申报纳税的时候,也是可以选择通过网上报税申报的,那么就是需要我们会计人员掌握好网上报税的基本流程的.今天,小编老师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关于网上如何申报纳税的,想要学习这方面内容的学员们,不妨来阅读下述内容,对你们学习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4-11-17 8
  • 电商确认收入核算流程
    电商确认收入核算流程是什么?根据小编老师的经验,针对电商收入的确认一般都是在发货的环节进行账务处理的,电商收入的确认目前常用的方式有两种的,分别是向顾客销售产品的收入和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的收入.关于这种电商收入的核算流程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会计资料给大家,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对你们学习肯定有用的.
    2024-11-18 9
相关问题
  •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的公告》(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规定:“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免征增值税跨境服务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 (二)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以及第(十)项第2目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或者港澳台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跨境服务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境外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见附件); (二)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以及第(九)项第2目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六)项、(七)项以及第(八)项第1目、第2目跨境服务的,应提交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跨境服务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境外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议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lt;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规定第七条

  • 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 跨境服务名称怎么填

    贵单位提供什么服务就如实填写就是了

  • 跨境服务收入需要备案吗

    你好! 不用备案的,资料存档,即可。

  • 老师,请问跨境应税软件开发服务免征增值税备案中,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怎么可以获取到?

    同学你好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和第(十六)项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