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收入日期如何确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外贸企业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出口发票。出口营业收入的确认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外贸企业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附送下列纸质凭证:1.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3.出口收汇核销单。
外贸企业同时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另外,外贸企业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发票,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等资料。外贸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办理退税申报手续。因此,有的企业是按报关单上的报关出口日期开具出口发票。
出口不退税的汇率应以什么为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 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实现时应将出口销售收入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出销售收入入帐时以记帐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帐款。收汇结算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帐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 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做财务费用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收入日期如何确定,以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收入确认日期。然后再此日期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切记,千万不要逾期。因为,过期不侯!大家明白了吗?会计学堂整理的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