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的保险赔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因此,该公司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应先弥补企业发生的损失,若弥补完企业发生的损失后还有余额的,应按照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获得的保险赔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领取保险给付和理赔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身故赔偿金、车损赔付、医疗保险金等。分红类保险的分红收益也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人身保险产品不仅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未来的风险保障,还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在现实生活中买保险是一直可以合理避税的途径。但是买保险也仅仅是在保险赔偿之后,受益人取得保险赔偿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来追索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
企业获得的保险赔款如果是在发生损失的范围内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超过范围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企业获得的保险赔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会计学堂的老师们会给大家一一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