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是什么?分录怎么做?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文件行文意思,销项税额优先抵扣进项税额,再抵减10%的"加计抵减",因此,加计抵减不可以简单理解为进项税额,并且加计抵减与进项税额要分开核算,文件对核算做了要求:"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二、根据这一核算要求,对于加计抵减的账务处理,首先得分借方与贷方来讨论.
1、假设,某符合条件现代服务业企业,当期进项税额100万元,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金额10万元.
这一万元可以抵减销项税额,但是要与进项税额分开核算,建议新设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那么,这10万元贷方如何处理,我建议做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因此,该笔业务基本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10万元
贷:其他收益10万元
2、另外,为了核算清楚在当前增值税核算体系下的业务,能体现清楚加计抵减金额的计提、抵减、余额等信息,举例如下:
善美智公司2019年4月份销项税额10.5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金额1万元.
月底,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为0.5万元,当月计提加计抵减额1万元可以用于实际抵减0.5万元,期末余额0.5万元就是加计抵减结余金额.
具体分录:
计提: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1万元
贷:其他收益1万元
实际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0.5万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0.5万元
2019年5月,善美智公司进项税额20万元,销项税额25万元,不考虑加计抵减应交增值税5万元.上月加计抵减余额0.5万元转到当月,本月可以计提2万元加计抵减,可抵减总金额2.5万元当月可全部抵减,抵减后应交增值税=25-20-2.5=2.5万元.
计提: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2万元
贷:其他收益2万元
实际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2.5万元
上文就是会计学堂小编对加计抵减是什么分录怎么做的相关介绍了,对于这篇文章你现在有没有更清楚了呢?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文章更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