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抵扣后补缴增值税可以跨月抵扣吗
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36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
扩展资料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认证后,待税务局出具比对结果后,次月抵扣,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就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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