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项税额转出需要缴纳附加税,因为进项税额转为销项税额项,所以要计算缴纳税金附加.
进项税额转出后的附加税怎么做账?
进项税转出的凭证: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免税企业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职业和婚姻中介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中婚姻中介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16年5月1日购进复印机一台,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期五年,兼用于上述两项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万元,于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12月,该纳税人将上述复印机移送至婚姻中介部门,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应于发生的次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的净值=10000-(10000÷5÷12×6)=9000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0×17%=153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购进一栋楼用作职工宿舍一座,购进含税价款为111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应将相应的增值税额列入进项税额,并于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100000÷(1+11%)×11%=1100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00000
至此,大家都已经知道进项税额转出需要缴纳附加税,进项税额转出后当月与当月的增值税一起申报缴纳即可,不需要单独补交.比如12月份产生了一笔进项税额转出,只需要在次月进行12月纳税申报期间一起申报即可.关于进项税的其它问题,大家都可以到资讯页查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