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这个季度不想交怎么调整
一般企业所得税都是第二年的5月份左右开始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多还少补,该查账的查账.你公司以前年度是亏损,这两个月才盈利,可以向所属征管税务局作书面申请,当季还是要申报但是缓交该季所得税,于年度终了一并汇算清缴,我手头的企业也有操作过这样的.还有一点要看税务局的态度.
企业所得税是填本年累计金额还是其他
企业所得税是本年累计的金额,如果上季度的报表填写错误,需要去税务局修改.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填表数据是当季数还是年初至今累计数?
首先要说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方式与该纳税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必然联系.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概念.在企业所得税,在居民企业这一大概念中,只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这一特殊优惠对象,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中的具有特殊身份.
至于说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的数据填报,究竟是填写当季金额还是累计金额,主要是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数据有区别.也就是,关于纳税人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填表数据是当季数还是年初至今累计数,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有不同.
如果是查账征收的,季度申报所得税时,申报表上需要填写"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两项.
"本期金额"就是本季度(本月)的金额;"累计金额"就是本年年初开始累计至本季度(本月)的金额.中途开业的,开始计算盈亏申报所得税时至本季(本月)的累计金额.
在实务中,按月缴纳所得税的不多,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从现在开始全部按季度缴纳所得税.
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季度预缴时填报申报表
如果是核定征收的,季度申报所得税时,申报表上只需填写"累计金额"(详见下图)."累计金额"就是连同本季(本月)金额在内的本年年初累计至当期的累计金额.中途开业的,开始计算盈亏申报所得税时至本季(本月)的累计金额.
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
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所得税这个季度不想交怎么调整?企业所得税是填本年累计金额还是其他!综合上文内容,企业所得税是本年累计的金额,如果上季度的报表填写错误,需要去税务局修改.为了大家避免在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时出现疑难,小编还特意整合了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信息,大家可以好好阅读以下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