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报销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
根据相关规定: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
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因此,是可以的.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做账吗?
根据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
如果符合国税发〔2008〕5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则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旅客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行程单》;《行程单》为一票一单,遗失不补,《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行程单》不作为登机凭证,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凭《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
旅客购买不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客票又未使用的,《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程单》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一次.
什么样的凭证是可以作为报销的?
答:普通收据不能作为费用入账,只有事业单位开局的财政收据可以作为入账凭证.
普通收据,即使加盖财务章,也不能作为费用.
如果给你的收据是财政事业单位,收据是和其他地方开局收据不一样的,收据上一般会列明财政字样,这个可以直接作为费用凭证入账.
另外,例如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这样的票务,可以直接报销,一般此类票务,你可以在票根上看见,报销凭证字样.
注意:外部收到的有效原始凭证:只要发票上有盖章的,且发票是正式发票的.
内部自制的有效原始凭证:如工资计算单、费用分配表、计提折旧的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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