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是否可以直接冲减收入呢?
答: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
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并且以折扣后金额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折扣单独开具的红字发票部分不得冲减增值税销项税,也不得冲减当期收入总额。
1.商业折扣
(为促销给予 的价格扣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扣除商业折扣)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综上所述,商业折扣是可以直接冲减收入的。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这下您应该清楚了:商业折扣是可以直接冲减收入的。关于商业折扣,本文给您带来的相关依据也比较重要,希望您可以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