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投入产出法怎么计算?
答:所谓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而是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简单点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来有票就可以抵,现在是销多少核定你抵多少。
同时,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领取并填写《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申请办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
投入产出法:
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案例分析】
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1日~8月31日销售1000吨巴氏杀菌乳,主营业务成本为600万元,行业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500元/吨。按照投入产出法,该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1.055×4500/10000×11%÷(1+11%)=47.04(万元)。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解析过程,关于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投入产出法的计算,您现在清楚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