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顺序流程及注意事项
答: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符合销户条件的,银行核对无误后2个工作日办理销户手续。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上述1、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会计学堂温馨提醒您:
1、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2、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4、存款人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顺序相信您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关于此账户的干货,会计学堂将会持续更新的,欢迎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