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存货损失冲减分录怎么写?
存货损失指企业对存货清查盘点后,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等事项,均在本帐户核算。对这类事项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在营业外支出中反映。
例题:一般纳税人盘亏库存商品(产成品)一批,成本价格为100 000元,经查明属于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造成,该批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成本为60 000元,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
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存货盘亏时,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 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 200 (60 000*17%)
(2)查明原因后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财产损失 110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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