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分录是否可以不走其他应付款呢?
答:小编认为,如果是计提发放工资的详细分录,都是走的“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管理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反映企业发生的应付、暂收款项,借方反映企业支付应付及暂收款项。
月末,余额为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金额。本账户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计提工资:
借:管理(销售)费用-工资(应发)
贷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实发)计提社保公积金:
借:管理(销售)费用-社保/公积金(公司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公司部分)
缴款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缴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工资的分录是可以不走其他应付款,这下您应该清楚了这一个问题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本网站每天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