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购买的小货车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根据下列规定,如果贵单位购进的货车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且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其进项是允许抵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2013年8月1日以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好了,营改增后购买的小货车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如果贵单位购进的货车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且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其进项是允许抵扣的,否则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