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入费用汇算清缴调增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成本费用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作税前扣除,即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付,均不作为当期成本费用,特殊规定的应按税收政策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按照销售收入的0.5%与实际发生额的60%孰低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调增业务招待费以后,应纳税所得额会增加,但是由于享受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调增的部分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或调增)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重新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应收账款转入费用汇算清缴调增的做账,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不同的意见,可以将您的观点分享到我们的会计交流群,我们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