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视同销售如何做分录呢?
答:首先,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都是视同销售行为。
同样,用于在建工程也是视同销售行为。
因此,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视同销售,其会计分录如下做法:
借:在建工程(存货成本+销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存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税税率)
而如果是领用原材料,则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视同销售,您现在可以做其会计分录了吗?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赶紧加入我们的队伍一起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