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后的纳税科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³。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介绍,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但是,此次资源税改革方案会不会增加部分税目,是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举个例子,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秉持了“税费平移”原则,在现有水资源费的制度框架下,保持纳税人、计税依据、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不变,总体上并不增加一般工商业企业和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
《实施办法》规定了六种免征水资源税的情况。例如: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合理用水,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予以免税,超过限额的部分从低确定税额;
为鼓励绿色用水,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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