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产权地下室财务如何处理

2018-07-02 11: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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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房屋中经常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无产权的地下室.如果你做为房地产公司的会计,关于销售无产权地下室的财务该如何处理呢?以什么方式入账呢?以下就是会计学堂老师的回答.

销售无产权地下室财务如何处理

答:以出租使用权名义入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

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租赁业: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销售无产权地下室财务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销售无产权地下室财务如何处理?会计学堂的老师认为只需以出租使用权名义入账即可.文章解答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了分析.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订购我们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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