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是什么意思?会计科目如何设置?
如何理解"免抵退"及其计算公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就"免抵退"政策本身的含义,以及其计算,在各种文献资料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但这种管理办法本身比较抽象,而且与此前的管理办法有所变化,而变化的内容对理解也增加一些难点,因而实践中操作起来就有一些困难.我们在此将这一问题作一下介绍,帮助大家理解.
(注:为了便于学习时理解,本文中引入了一些便于帮助理解但不规范的术语,包括一些规范概念对应的通俗说法,对其含义文中有解释,文中有单独使用的,有参互实用的,有辅助使用的,仅仅是为了便于理解,在正式使用时,还是应该使用规范术语,以免产生误解).
例1: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12月出口销售额(CIF价)110万美元,其中有40万美元(FOB价)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预估运保费1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 根据实现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公司 909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8270000
其他应收款-运保费 827000
(2) 根据实现内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340000
(3) 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材料 4705882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800000
贷:应付账款-**公司 5505882
(4) 根据月未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抵扣税额(运保费可税前扣除):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100000-100000)*8.27*(17%-13%)=330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30800
货: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330800
(5) 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发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40000-(800000-330800)=129200
免抵退税额=(1100000-100000-400000)*8.27*13%=64506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29,200
免抵税额=645,060-129,200=515,86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129,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9,20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515,8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1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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