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免,退,抵"的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四个方面的简易及实际计算公式简介:
(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免税购进料件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2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本期直接出 口不予免征和抵扣额+本期转厂不予免征和抵扣额-上期“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数”)=(直接出口收入+转厂出口收入-当期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格+当期海关补征增值部分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直接出口额×(征税额- 退税额)] ÷(直接出口收入+转厂出口收入)+进项税额×转厂出口收入÷(内销收入+直接出口收入+转厂收入)-上期“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当期免税购进的材料价格)×退税率
2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额=(直接出口收入+转厂收入-当期免税购进的材料+当期海关补征增值税组成价格)×∑[直接出口额× 退税率] ÷ (直接出口收入+转厂出口收入)-上期“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递减数”
(三)、应退税额的计算:
A正常出口业务情况下:
1) 当期免抵退税额 =0时,应退税额=0;
2) 当期免抵退税额 ﹥0且月末抵扣不完的进项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月末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月未抵扣不完的进项税-应退税额;
3) 当期免抵退税额 ﹥0且月末抵扣不定进项﹤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应退税额=月未抵扣不完的进项税金,月末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 0 ;
B新发生出口业务情况下 :
当期免抵退税额为零时:
月末结转下期抵扣进项额=月末抵扣不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的免抵税额=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四)、免抵税额的计算: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确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的重要依据,应以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的审核数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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