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减土地增值税分录
土地价款的增值税抵扣会计分录怎么做?
(1)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土地成本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一般计税办法下,地产企业的销项税额是什么?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8号)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依此,则地产企业一般计税办法下的销售开发产品的销项税额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即较常规计算方法,地产企业的销项税额要少,少的数额为:项目(清算单位)清算收入对应的已经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
2、即在一般计税办法下,增值税的销售额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收入在数额上并不相同,纳税人以本项目土地价款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金须返回再重新计入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收入中(并为此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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