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物业公司代收房租的税务账务处理?
租赁公司代收租金如何入账处理?
租金在会计科目中的录入如下:
借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租金
那么,如果是租赁公司代收租金,则是这样的:
1、如果是地产租赁公司,收到房租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如果是非地产租赁公司,收到房租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值得一提的,按照财税【201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缴纳营业税时实行差额征税,开具代开普通发票,而营改增试点政策中并未延续差额征税政策,如何掌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可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行为。供水、供电公司统一将水、电销售给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向物业管理公司结算收取水、电费,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货物销售发票。再由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销售水、电并收取价款的行为,属于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上述销售水、电行为的,应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货物销售发票开具给用户,并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费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受供水、供电公司委托代收水、电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不征收增值税:
1、持有相关代收协议;
2、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
3、代收水、电费时,将供水、供电公司开具给用户的货物销售发票转交给用户;
4、物业管理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的同时,另外收取手续费,那么手续费部分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营改增后物业公司代收房租的税务账务处理你们都已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还想要获得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