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考核扣款的账务处理
供应商产品有问题扣他货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供应商产品有问题,扣其货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应作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采购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需要扣款,此扣款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采购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需要扣款,在卖方是作为销售收入冲减项进行处理的,是作为企业的费用,然而作为买方是应当将原材料的相应成本进行下调的。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
贷:原材料-某材料
具体相关规定是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第三项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进行的扣款行为,属于销售折让行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扣款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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