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样品怎么结转成本?
确认无票收入并缴付税款分录: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无票)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样品
贷: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相关直接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送的样品如何账务处理?
赠送的样品账务处理是按成本转账和交税。
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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