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预缴税款怎么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和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异地转让不动产,一般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中,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外管证预缴税款分录是怎么做的?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月末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则: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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