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已经办理了退税业务如何冲减?
出口退税业务处理:
1.进货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进项税 17%
贷:银行存款
2.出口退税(若退税率为5%)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出口退税 5%
3.进项税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12%
问:我公司为一生产企业,有自营出口权,发生一笔出口业务,并已实现了出口退税,但该比业务由于质量问题,部分发生退运,该公司已将退运货物的出口退税款上缴,整个过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因此,该企业应上缴已经退回的增值税款。根据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
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缴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根据以上规定,贵公司在补缴增值税退税时的财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收款——应受出口退税款
贷:银行存款
货物从海关提回来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冲减原来已计的产品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出口退税的已经办理了退税业务如何冲减你们都已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还想要获得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