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发放年终奖所得税如何处理?
一、跨年度发放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案例:
近日,有税务人员在对某户科技企业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有的员工进行了岗位内部调整,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在对其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时,把2014年的 一次性奖金放在2014年年终发放,而2013年的一次性奖金正常放在2014年年初发放,造成了这些员工2014年使用了两次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 法,从而导致企业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财务人员认为:虽然这些员工在一个年度发放了两次年终一次性奖金,但是发放年奖一次性奖金的所属年度是不一样 的,所以一年内使用两次一次性的奖金的特殊算法,从实质来讲,也不应有错。
二、跨年度发放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若该企业把2014年的年终一次性奖放在2015年初发 放,就不会有税收风险,也符合常规,由于该企业财务人员疏忽,对税收政策缺乏了解,给企业及员工个人都带来了损失。上案中,企业应补征个人所得税 12183.68元,对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未能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处以税款0.5倍罚款6091.84元。
年终奖金发放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年终奖金发放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2、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年终奖金总额/12后再对应适用税率
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 计算方法是:
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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