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

2018-10-30 09:5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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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会计人员对实收资本应该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关于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你懂了吗?如果不懂也无需担心,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在下文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参考看看,相信你们肯定能从中汲取知识。

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

认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也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1.正确的做法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仅就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未缴足的部分不在实收资本科目反映,也不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

则按照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也不存在被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2. 多缴税的做法(错误的)

对未收到的注册资本做“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不仅要按照实收资本金额提前缴纳印花税,还存在由于个人股东未缴纳的注册资本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变成股东借款,超期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20%)。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其他应收款——股东(未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案例描述:

A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和乙两个人发起,企业章程规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8年5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

案例分析:

1.2017年6月登记成立,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从实务的角度,建议别做“借:其他应收款(甲和乙),贷:实收资本”账务处理,或者在2017年12月31日或2018年6月份,会被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00万(500×20%)。

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

2.2018年5月1日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8年1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 500 000

贷:实收资本——甲股东 3 000 000

资本公积——甲(资本溢价) 500 000

缴纳印花税:

2018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1 750(350万元×0.5‰)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 750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 750

贷:银行存款 1 750

3.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 000 000

贷:实收资本——乙股东 2 000 000

缴纳印花税:

2020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1 000(200万元×0.5‰)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 000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熟练掌握,能够独立完整地做账、记账。如果还有其他会计方面的疑问,欢迎点击小窗口向我们会计学堂专业的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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