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
认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也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1.正确的做法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仅就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未缴足的部分不在实收资本科目反映,也不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
则按照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也不存在被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2. 多缴税的做法(错误的)
对未收到的注册资本做“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账务处理,不仅要按照实收资本金额提前缴纳印花税,还存在由于个人股东未缴纳的注册资本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变成股东借款,超期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20%)。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其他应收款——股东(未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案例描述:
A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和乙两个人发起,企业章程规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8年5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
案例分析:
1.2017年6月登记成立,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从实务的角度,建议别做“借:其他应收款(甲和乙),贷:实收资本”账务处理,或者在2017年12月31日或2018年6月份,会被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00万(500×20%)。
2.2018年5月1日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8年1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 500 000
贷:实收资本——甲股东 3 000 000
资本公积——甲(资本溢价) 500 000
缴纳印花税:
2018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1 750(350万元×0.5‰)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 750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 750
贷:银行存款 1 750
3.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 000 000
贷:实收资本——乙股东 2 000 000
缴纳印花税:
2020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1 000(200万元×0.5‰)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 000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分录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熟练掌握,能够独立完整地做账、记账。如果还有其他会计方面的疑问,欢迎点击小窗口向我们会计学堂专业的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