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等价格交换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为计税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上述规则缴纳契税。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当双方当事人进行等价交换时,任何一方都不用缴纳契税,因为价差为零,纳税人可以借此政策进行筹划。
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一、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二、房屋交换的流程
1、通过经纪人的中介经纪公司进行交易,应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签约房屋买卖,或自行成交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元素的签署总服务台政务大厅入口出售。
2、控股销售和纳税申报的税务窗口等元素,领取纳税通知书。
3、专项维修资金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或存款证明。
4、谁将会收到在售的二手房过户领号处单独的接收号码的元素,被称为数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接受成品,收集信息,以告知单。
5、根据信息接收付款通知领取缴费通知单到付款窗口后,通知预约单的时间窗口付款。
6、后全额支付费用,在一些二手房交易过户时单独接收数字带来的,被称为数产生一代又寄存器窗口登记,发牌申请表窗口的许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
7、交易手续费:住宅: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米6元,一半的买家和卖家;非住宅:价格0.7%,或指导价收取,买卖双方一半。
8、时间: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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