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弥补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答:《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规定,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原则处理.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据此,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当企业有累积未弥补亏损,且尚未超出税法规定的税前补亏年限(5年)时,其在补亏期间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首先用于弥补税务亏损,到税务亏损弥补完后有剩余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需要计算纳税.
相应地,对税前补亏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也应体现出税法规定的这一顺序,即:在未来的税前补亏年限内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首先应当确认与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当已就所有的尚未超出税前补亏期限的可弥补亏损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如果预测税前补亏期间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需在税前弥补的累计亏损,才能在剩余的预计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就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弥补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按什么标准计提?
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所以是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部分计提亏损.
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即在能够利用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的期间内,企业是否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部分暂时性差异.因此,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仅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于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计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部分可抵扣亏损或税款抵减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的影响:①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会因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而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②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③可抵扣亏损是否产生于一些在未来期间不可能重复发生的特殊原因;④是否存在其他的证据表明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确认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到期前,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基础.
亏损弥补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通过上文的学习,我们知道是需要确认递延的,但是也有相应的确认条件,像递延所得税这样的疑点难点问题,不仅要吃透理论知识,还要多学习操作经验,遇到问题也不要紧张,会计学堂有多位丰富经验的答疑老师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