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购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答:
所谓售后回购,指销售商品时,销售方与购货方签回购协议,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该批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中产生了增值税,要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老会计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以确定是否实现销售. 一般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不应当确认收入,因为销售方通过售后回购协议对已销售商品仍具有控制管理权,售后回购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以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对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售后回购的意义?
答:
售后回购形式上属于销售,实质上属于融资行为.
售后回购相当于销售方向购买方借款,回购的时间属于借款期限,回购价和买价款之间的差额一般认为是借款的利息,销售的产品起到抵押的作用.
也可以认为是变相借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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