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怎么做税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说明:
财税〔2014〕7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64号公告均未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税前扣除是否需同步进行会计处理或以会计处理为前提,给企业产生了困惑.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第十二条明确回答了上述困惑:"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但需说明的是,由于加速折旧导致企业当期的会计折旧额小于按照税法计算的折旧额,对出现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调整该差异.
还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64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就已经作出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加计扣除.所以,尽管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时不需要作出会计处理,但对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等,必须已经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否则不可以加计扣除.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以及其他企业研发仪器、设备,单项固定资产价值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扣除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统计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为统计加速折旧、扣除政策的优惠数据,固定资产填报按以下情况分别填报:
一是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二是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年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三是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按该类固定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估算"正常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额"的差额,填报加速折旧的优惠金额.
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在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加速折旧额小于会计处理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的月份、季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怎么做税务处理?在处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时候,要是当事人很担心自己在折旧的过程中有计算错误的情况,可以将自己算好的税务拿给会计学堂血糖老师看看,让老师过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