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因此,原始凭证原件丢失除(车票、轮船、飞机票外)到发票开具单位复印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加盖原开出单位公章并证明,由贵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您写出详细情况,由贵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丢了一部分会有什么后果
1、企业会计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进行企业账务处理的依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无缺;
2、如原始凭证丢失(如作为证明业务事项的唯一依据-发票),且未能依法按照要求补齐相关证明手续的,将不得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作税前扣除,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因而,需要把握所丢失的原始凭证的属性以及是否具备可补救条件的事项.
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处理?如果你的原始凭证丢失了,不知道如何处理的话,建议你最好是先问问专业的老师.更多原始凭证相关的会计知识,建议你可以直接在线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