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凭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海关完税凭证)依票面列明的增值税额申报抵扣。并应当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那么海关缴款书抵扣流程以及怎样抵扣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境内收货人或消费使用单位如何打印海关缴款书电子发票,取得电子信息后,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在货物完税后,当日可以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发票,以便进行稽核比对申请.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如何取得海关缴款书电子发票:
操作员卡登录单一窗口--税费管理---税费支付--版式文件打印,输入报关单号,勾选对用的缴款书,点击打印即可
二.登录国税报税系统
1.登录国税局网站
2.海关缴款书信息采集
录入缴款书的日期、号码、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本月要抵扣几份,就录入几份
3.录入完成后,勾选要比对的缴款书,进行网上稽核.间隔1-2天会有比对结果
4.稽核比对结果查询,会查询到稽核缴款书明细,比如几张缴款书,合计税额是多少
5.稽核通知书下载,在申报月可以下载此通知书,以便财务做账
6.比对成功后,可以在申报表附表二显示出比对缴款书的税额作为进项进行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什么?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很多纳税人平时接触到最多的扣税凭证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比较陌生。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上文就先简单介绍到这,缴纳税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大家应该按时交纳,对于海关进口的增值税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