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抵顶欠缴增值税是否交城建税

2019-06-23 10: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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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有欠税的也有留抵的,那么进项抵顶欠缴增值税,城建税该如何缴纳呢?这个问题很多的会计学员都会遇到,会计学堂的老师也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希望对你们有启发。

进项抵顶欠缴增值税是否交城建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管暂行规定》的规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由于贵公司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因此,不需要计提并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进项抵顶欠缴增值税是否交城建税

用增值税留抵税款抵减欠税应如何操作?

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索取《抵减欠税通知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的规定,纳税人拟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欠缴的增值税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索取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简称《抵减欠税通知书》),然后再按国税发[2004]112号和国税函[2004]1197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抵减。

二、抵减顺序与金额

  按照国税函[2004]1197号的规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后发生的后抵。抵缴欠税的金额包括欠缴的税金及应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的确定按填开《抵减欠税通知书》的日期计算,即应缴未缴滞纳金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等于欠缴总额。

三、会计处理方法

  取得《抵减欠税通知书》后,如果增值税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用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果增值税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缴总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四、申报方法

  按照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规定,有用增值税留抵税款抵减增值税欠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抵减欠税所属期纳税申报时,主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填报前一申报期"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缴总额后的余额。

主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填报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缴总额后的余额。

总而言之,纳税人在税留抵税款抵减欠税时,应该先取得抵减欠税通知书,然后在进行申报,不然是不能递减的,大家在操作时要多注意哦;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更多,把握不准时可以来会计学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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