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和第二百二十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修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的规定,如果您与房东没有约定应该由您承担房屋维修义务的话,那么在您正当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因房屋本身问题进而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用,应该由房东来承担.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东不应该从您的押金里面扣除修房子的费用.
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由谁承担
问:我在县城租了一套房子,每逢下大雨,房子都会漏水,因为在租房子的时候没有约定房屋的修缮问题,于是我联系房东,要求房东修缮房屋,但房东不愿意,请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你好,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由房东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你们之间既然没有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在你要求房东修缮房屋后,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修缮的,你可以自行修缮,然后要求房东支付修缮费.
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上文小编为大家介绍了房屋修缮是不能在不同租期里面扣除的,因为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是需要房东支付修缮费用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