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集团公司补贴需要交增值税吗?
首先看你们是否是独立核算,如果各分公司之间都是独立核算的那么你们的资产无偿划拨出去应该作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依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进一步明确,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企业发生上述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集团内调拨电脑需交增值税么?
调拨电脑实际就是固定资产的转移。所谓集团内需要考虑是否属于不同的法人主体,如果是法人主体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转移,属于公司内部调拨,不需要交纳增值税。但是在集团内部不同法人主体之间,就需要按照固定资产销售开具销售发票了。增值税的计算规定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的物品(不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到集团公司补贴需要交增值税吗?整体上来说,如果分公司具备了财务独立核算的能力,那收到集团公司的补贴就应该视同销售,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在正文中小编老师汇总了一些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大家看完后如果还有其他的见解,小编老师欢迎大家来会计学堂网找老师进行沟通。